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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,支持广州、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

2023-07-07 18:30:48 读创


(相关资料图)

7月7日,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制定了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。

《方案》从市场和要素环境、政务环境、法治环境、开放环境、发展环境五大方面入手,明确主要任务。

《方案》强调,到2024年,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均衡一体化发展,全面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营商环境;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,在市场主体准入、运营、退出等关键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;打造一批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点。

到2025年,在清除隐性壁垒、优化再造审批流程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,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,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显著提升,形成一批吸引投资的标杆地区,让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成为广东的金字招牌。

《方案》提出,支持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。对准备上市、挂牌企业因改制、重组、并购而涉及的土地手续完善、税费补缴、产权过户等事项,建立健全绿色通道、限时办结等制度,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,协助企业妥善处理。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非上市证券集中托管平台,为企业提供股权登记、托管、转让和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。

《方案》提出,支持广州、深圳开展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。按程序做好试点改革涉及的法规文件修订工作,推进国家部署的101项改革事项清单、150项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清单落地实施。广州、深圳要加大改革力度,在审批流程全过程优化、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、企业发展全周期服务等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。

《方案》明确,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标准对接。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开展科研设备、耗材跨境自由流动,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。争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支持,扩大适用“港澳药械通”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目录。完善法律、会计、建筑、医疗等领域港澳专业人士跨境便利执业模式,优化港澳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地的职称申报评审机制。深化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改革。在粤菜(预制菜)、家政、养老等领域制定实施推广“湾区标准”。

来源:读创财经

审读:孙世建